2022辽宁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第二批应届生面试公告

2022-06-23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辽宁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第二批应届生面试公告摘要

  2022年辽宁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第二批应届生面试公告已发布面试时间为2022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面试开始。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务必于7:00准时入场,7:20到达考生候考室,按规定程序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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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第二批应届生面试公告正文

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2届毕业生第二批面试公告
 
  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2届毕业生第二批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2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面试开始。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务必于7:00准时入场,7:20到达考生候考室,按规定程序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地点

  中共鞍山市委党校主楼(鞍山市铁东区对炉街6号)。

  三、面试人员

  详见《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2届毕业生第二批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四、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六、防疫要求

  详见《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2届毕业生第二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

  七、其他相关事项

  1、考生须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2、考生须自行下载并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承诺书》(附件3)在考试日当天,按要求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取,拒绝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承诺书》的,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只可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等相关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5、考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返回考场听分,监督员核实身份证后,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字迹工整清晰)。签字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6、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面试结束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7、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接受身份识别验证时可以摘除口罩外,应全程规范佩戴。

  8、考生应自备饮用水、午餐。

  9、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计划于7月3日(星期日)公布,体检计划于7月4日进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rsj.anshan.gov.cn/html/RSJ/202206/0165516953836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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