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海城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补充条件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并截图),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并要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关于委托报名有关问题
考生本人无法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报,委托书需注明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且必须考生本人签名;被委托人持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所需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委托书格式可以参照附件)。
三、关于报名时间
调整为每天08:00-17:00。
四、其他事宜
海城市教育局咨询电话:13065452296。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cheng.gov.cn/html/HCS/202207/0165750577194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