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院校类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215号)要求,经各有关高校自主申报、市地确认,现将辽宁省2023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院校类就业见习岗位设置情况(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形式向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提出。
联系人:方 园 024-26901982 13889180331
陈洪龙 18624005801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rst.ln.gov.cn/zxzx/gsgg/202209/t20220920_4676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