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阜新市公安局太平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人)

2022-09-28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阜新市公安局太平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摘要

  阜新市公安局太平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备考可参考2022年辽宁事业单位课程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备考可参考2022年辽宁事业单位面试系统课程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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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公安局太平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正文



阜新市公安局太平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太平区政府批准同意,阜新市公安局太平分局决定面向太平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勤务辅助人员15名(男性);具体岗位详见附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招聘标准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社会优秀人才,从源头上保证警务辅助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28日至2004年9月28日(含)期间出生〕,限报考人员为太平区户籍;

  5、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报考勤务岗位一的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文身,脸上无明显疤痕、胎记,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全市公安机关已经纳入层级化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被聘用辅警应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待遇保障

  1、实习期满后,按照阜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学历学位评定层级,实行层级化管理;

  2、按规定为被聘用的辅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含生育险)、失业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3、按规定发放工作服装和装备;

  4、被聘用的辅警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fxtp.gov.cn)和《太平微警事》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法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点为:阜新市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窗口(红树路9号)。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3、请报考人员携带自行下载并填好的《阜新市公安局太平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4张一寸同版彩色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携带退役军人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5日内《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版)》到指定地点报名,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资格条件,统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于10月14日前在《太平微警事》微信公众号中公布,同时公布咨询电话,考生需及时关注。如有问题在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拨打电话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拨打电话者出现问题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在《太平微警事》微信公众号中公布,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请广大考生实时关注微信公众号。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后期需要提供与报名表相符的各种材料原件,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程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自备黑色钢笔或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具、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材料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太平微警事》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详见《太平微警事》微信公众号。

  (二)体能测试

  1、入围人选。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入围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体能测试。体测达标人数没有达到比例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一次。

  2、体测项目。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时间≤13〞1,且纵跳摸高≥265CM的,即为测试合格。

  3、体测时间和地点。体测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太平微警事》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测,未按时到达指定测试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

  4、结果公布。体测结果当场公布。

  5、注意事项。参加体测人员须穿着运动服及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的人员不应参加体能测试。如参加测试,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面试

  1、入围人选。体能测试达标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太平微警事》微信公众号中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成绩公布。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将在《太平微警事》微信公众号中公布。

  (四)体检

  1、入围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太平微警事》微信公众号中公布。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内容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相关要求。招聘单位或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工作由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考察程序严格组织实施。在体检和考察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按照参加面试成绩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将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太平微警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太平公安分局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1年。

  (八)试用期

  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期间开展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作为试用期考核的一项,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辅警招聘工作在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参与、监督、指导下统一开展,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考试工作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按照国家、省、市、区最新要求随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有关公告。

  2、请所有报名考生于报名前下载辽事通APP并注册,报考人员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阜新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防疫材料,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考生报名成功后即视为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将另行公布。因疫情影响导致招聘工作有所调整的,将在《太平微警事》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考生留意公告内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418-6537656。

  阜新市公安局

  太平公安分局

  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fxtp.gov.cn/newsdetail.jsp?id=738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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