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 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按照所发招聘公告“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的要求,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拟取消报名人数未达到有效报名人员比例的岗位。现将计划取消情况公告如下:
刑事技术系专任教师(序号4):原计划招聘人数为1人,现核减1人,招聘人数为0人,本岗位取消。
教学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序号14):原计划招聘人数为1人,现核减1人,招聘人数为0人,本岗位取消。
继续教育处专任教师一(序号18):原计划招聘人数为1人,现核减1人,招聘人数为0人,本岗位取消。
特此公告。
辽宁警察学院
2022年11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sydw_zhongyaotongzhi/38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