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时间
拟定于2022年12月10日。因疫情等原因,时间如有调整,将通过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shenyang.gov.cn)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面试人员
详见《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表》(附件1)。
三、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全部采取线上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腾讯会议”线上面试。上午场面试8:30开始,应聘人员须在7:30进入候考室;下午场面试13:30开始,应聘人员须在12:30进入候考室;晚场面试18:30开始,应聘人员须在17:30进入候考室。每场考试开始前15分钟未进入候考室的,视为弃考。
本次面试根据报考岗位应聘人员人数情况进行分组,组内面试顺序为应聘人员姓名拼音首字母升、降序或姓氏笔画升、降序(考试当天抽签决定)。
四、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口头表达及板书等。面试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其中试讲不超过5分钟,答辩不超过3分钟。试讲内容由应聘人员根据申报岗位的学段学科自行准备,其中报考美术教师岗位的,须在试讲过程中展示个人美术技能;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须在试讲过程中展示个人音乐技能,如视唱、键盘演奏等;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试讲过程须在讲故事、弹唱、舞蹈、绘画中任选其一进行展示;报考小学语数岗位的,可在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中任选其一进行试讲;报考外语类岗位的,须用外语试讲,中文答辩。答辩题目由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内容现场出题。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部分占80%,答辩部分占20%),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进入笔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面试合格人数进入笔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笔试。
五、设备要求
1.应聘人员自备带有麦克风、摄像头和储电功能的电子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平板均可),安装好“腾讯会议”应用程序。
2.电子设备可连接互联网,确保面试全程网络正常。
3.根据实际需要,可自备设备支架。
4.应聘人员自备教材,自行准备黑板、粉笔或白板、白板笔等便于板书的物品。不支持多媒体教学,如需教具、美术用品、乐器等由应聘人员自备。
5.由于移动设备参数标准繁多,应聘人员必须参加招聘方组织的网络面试环境测试以确保“腾讯会议”应用程序能够正常使用。
六、考前准备
1.考试前,应聘人员应将设备及网络调试到最佳状态,保证面试全程在线。考试期间微信、QQ等通讯软件须退出登录。考试全程未经许可,不得接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凡发现未经许可接触和使用通讯工具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2.应聘人员必须关闭电子设备自动更新,由于电子设备系统自动下载、自动更新等情况影响考试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应聘人员所在的考场环境应为光线充足、相对封闭、无其他人、无外界干扰的安静场所,应聘人员不得在网吧、茶馆、图书馆等公共区域参加考试。
4.应聘人员应调整好摄像头的拍摄角度和身体位置,确保面试全程本人都能够在摄像范围中,拍摄角度应避免逆光。试讲时,黑板(白板)应保持在摄像范围内。
5.应聘人员不得使用美颜滤镜等可能导致本人图像严重失真的设备,不得遮挡面部(不得戴口罩)。
面试前一天应聘人员必须参加招聘方组织的网络面试环境测试(请确保报名手机畅通),参加测试的账号须与面试的账号保持一致。应聘人员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对考试设备进行调试。正式考试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设备硬件故障、断电断网等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则考试终止,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面试流程
1.入场:应聘人员在开考前须保持报名手机畅通,按照工作人员会议邀请短信的要求进入候考室,进入候考室时须把“您的名称”改为“岗位识别码+应聘人员姓名”。
2.候考:应聘人员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出示身份证原件核验身份,身份核验成功后进入等候室候考。
3.面试:应聘人员根据组内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试讲前,应聘人员须将身份证原件展示在摄像头前,工作人员再次核验身份后,开始试讲,同时计时开始。时间到,应聘人员须终止试讲。试讲环节结束后,应聘人员根据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答辩结束,工作人员当场宣布成绩,应聘人员大声复述成绩确认后,面试结束。工作人员将结束面试的应聘人员移出面试室。应聘人员退出后不得返回。
八、考试要求
1.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要着正装或职业装。报考体育、舞蹈、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可根据需要穿着相应服装。
2.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禁止切屏、截屏等,因此导致系统卡顿、退出等情况,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不得擅自透露任何考试信息,如有违反则取消考试成绩,并追究法律责任。
4.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未按要求参加考试或违反考试纪律的,遵照《在线面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附件2)处理,应聘人员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5.应聘人员须从报名开始至正式考试结束,确保所登记手机号码始终保持畅通,如因手机号码无法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而影响考试顺利进行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4日
文章来源:http://jyj.shenyang.gov.cn/jyyw/jqgz/202212/t20221204_43412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