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成立,为省属国有控股公司。在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新时代粮食安全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以省级储备粮管理为主导,解放思想、探索改革创新,以粮食贸易为支撑,攻坚克难、直面市场挑战,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挖掘经济增长点,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营发展步入正常运转轨道。集团注册资本4亿元。2021年,经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审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21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68.4亿元;利润总额1832万元,同比增长10%。
集团严格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有关要求,在全面落实省级粮食储备任务的同时,坚持走市场化、企业化之路,努力成为维护辽宁粮食安全的中坚力量和粮食管理的先进生产力代表,发挥在全省粮食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主力军作用。根据全省粮食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需求,集团始终致力于延长产业链条,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整合资产,构建辽宁省农粮流通领域的国有资本投资平台、资源整合平台和农产品对外进出口平台,积极打造以粮食经营为核心主业,粮食加工、粮食物流、农产品进出口、金融投资等为辅的业务框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力促多元化发展。
公司经营范围: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经营、肥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整治服务。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2022年度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人才需求信息表》),招聘用人单位为集团总部及所属8家子企业。
8家子企业简介:
1.辽宁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于1995年1月成立,为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7249万元,公司本部地址为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29号,拥有5家直属企业与1家贸易分公司,其中辽宁盘锦新开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新开镇育才街16号。公司主要经营粮食收购,粮油储备,粮油、农副产品销售与国际贸易,粮油加工,粮油质量检测等业务。
2.辽宁新民(彰武城郊)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辽宁新民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民公司”)系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二级独资子公司,于1999年1月21日在新民市注册成立;辽宁彰武城郊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彰武公司”)于2001年注册成立,2021年9月,根据集团经营管理需要,彰武公司划归新民公司管理。
新民公司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兴隆堡镇车家屯村,性质为国有、有限责任公司,自有库区2个(兴隆库区、姚堡库区),内设5个部门: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储运部、营销部。公司经营范围为粮食收购、储存、销售;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收储业务等。
彰武公司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彰武镇新三家子村后三家子3号,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内设5个部门: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储运部、营销部。公司经营范围为收购、储存、调拨国家和省级储备粮油、商品粮油,饲料、粮食装卸搬运,经济信息咨询等。
3.辽宁粮食电子交易有限公司(冯家公司)
辽宁粮食电子交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25日,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29号。辽宁彰武冯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简称冯家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2021年9月,冯家公司划归辽宁粮食电子交易有限公司管理,位于阜新市彰武县冯家镇518号。
辽宁粮食电子交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60万元,是由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和沈阳师范大学共同出资成立的大宗粮食交易服务平台。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科技支持,打造粮食物流网络。同时还为会员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数据支持、宣传营销等全方位一站式的配套服务。公司被授权为国家粮食省级交易中心分中心。现开展水稻、玉米、花生、化肥以销定购业务,负责“辽宁好粮油”线上线下运营。冯家公司性质为省属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305万元,仓容量为3.6万吨,公司在完成省储备粮代储任务的同时,大力开展商品粮食收购与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粮油质量检测等业务。
4.辽宁昌图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辽宁昌图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隶属于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位于素有“辽北粮仓”美誉的辽宁省昌图县马仲河镇境内。这里是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的亚洲最佳玉米带,这里是全国最大商品粮基地县之一。优越的地理位置,最佳的粮源优势,四通八达的交通运输网络,是集收购、烘干、储存、运输四位一体的综合贸易集散地。我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与大连港、营口港及铁路货运站有着密切的运营业务往来,与粤、鲁、豫、川等粮食仓储和粮食加工企业有着良好的营销业务,年经营量均在30万吨以上。
公司经营范围: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调拨、订购、保护价、商品粮的收购、储存、烘干、运输销售;食用植物油加工、销售;粮油仓储设备设施和运输设备租赁、货物中转、劳务服务;利用互联网经营物流广告业务。
5.建平辽粮谷物有限公司
建平辽粮谷物有限公司是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建平县粮油贸易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国有控股企业。2006年6月23日注册登记成立,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目前由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单位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沙海镇。
单位规模:总占地面积42.4万平方米,总仓容25万吨,储粮货位175个。地坪总面积20.2万平方米,有烘干塔9座,日烘干能力2400吨,现在商品粮年经营量在29万吨以上。
业务范围:粮食收购、代购、代储,粮食及其它农产品、饲料、粮油加工机械、粮油仓储设备销售、粮食信息咨询。具备省市县地方储备粮收购资格。
6.辽宁清原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辽宁清原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隶属于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直属企业,位于辽宁清原红透山镇苍石村。公司占地面积40083平方米,总仓容4.4万吨。建有4栋符合国家标准的储粮房式仓,其房式仓仓容3.7万吨;902平方米、726平方米罩棚仓各1栋,目前库内总仓容能力4.4万吨。建成日处理潮粮250吨烘干塔1座、水泥地坪1.8万平方米,办公楼1000平方米。经营范围为定购粮、议价粮、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储存和调拨业务;粮食销售;场地租赁。
7.辽宁老四平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辽宁老四平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位于铁岭市昌图县新乡农场街北分场,成立于2001年12月,现隶属于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是当地粮食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心粮库,经营面积16.3万平方米,是集收购、烘干、储存、销售于一体的国有中型粮食储备库,坐落在被国际粮农组织认定的亚洲黄金玉米带松辽平原中段,是国家重点商品粮基地之一,交通便利。目前共有仓容10万吨,具有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仓容8.5万吨。经营范围:粮食收购、谷物销售、粮油仓储服务、装卸搬运。
8.辽宁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粮食物流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民营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隶属于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5月注册成立,注册资金8000万,公司地址为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四台子工业园,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成为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玉米期货交割仓库,为客户提供仓单注册、质量检验、商品入库、期货金融等一系列期货交割服务。经营范围包括:地方储备粮、商品粮的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粮食仓储设备设施和运输设备租赁;国内国际船货代理;陆路货运代理;货运中转;物流服务;劳务服务。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的必备条件
1.应聘者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2.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应聘有职称、职(执)业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持有相应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
3.熟悉本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4.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和本专业常用软件。
5.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应聘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9:00—2022年12月14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12月14日18时前登录https://lnslsfzjt.zhaopin.com报名,填写报名信息。
3、报名材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如下材料同步上传在报名信息表中(照片或扫描件):
(1)毕业证、学位证(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学信网学历证明;
(3)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
(4)其他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及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或招聘项目组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的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用人单位或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开展面试工作,并根据面试结果推荐拟聘人选。
(五)考察人选
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集团组织人事部统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网上公示发布渠道同招聘公告渠道。
(八)录用
企业对首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集团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5.我集团公司对应聘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6.本次公开招聘,将按照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做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和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栏)。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
7.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我集团公司所有。
8.咨询电话:18240031382、13066637351
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lnlsfz.com/index.php?m=Article&a=show&id=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