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盘锦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同时就笔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22年12月18日(周日)上午9:00-10:40。
2.考试地点:盘锦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原盘锦市石油化工技工学校)。
3.学校地址及乘车路线: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三厂),兴隆台区乘5路、18路,双台子区乘2路公交车,到“盘锦高级技工学校”站下车,路北即是。
4.本次笔试准考证为电子准考证,将由第三方机构以短信的形式发送至各考生填报的联系电话中,请各位考生自行打印。
报考技术岗位文职辅警于11:00在409考场加试专业技能笔试考试。
二、参加笔试考试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公告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经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盘锦市公安局初步审查,确认了参加本次公招笔试考试人员名单(附件1)。
本次考试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有关要求审查考生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因此产生所有损失由考生承担。
三、其他要求
(一)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可靠,对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作废;已被录取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追究其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生笔试当天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行体温检测,提前45分钟进入考场,未按时参加体温检测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若出现特殊情况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三)现场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应试人员,经考点防疫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必要的文具(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外,禁止携带其他物品入场;禁止将试卷及答案传出考场。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如移动电话、计时器、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以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场。
四、防疫要求
(一)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全程佩戴口罩(考务人员核实考生身份等情况除外)。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 ,并向查验人员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辽事通健康通行绿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医院出具及辽事通等官方软件截图打印的均可)报告、由本人签字确认的纸质版《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附件2)等材料方可进入考场。如本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后续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曾出现疑似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应提供考试日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诊断证明。从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盘锦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要求做好隔离及核酸检测,从外市来盘考生要求落地即检并在E盘锦微信小程序上进行报备。
(三)若考生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主动报告,积极配合,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行相关处置。符合继续参加考试要求的,转移到备用考室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室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室所耽误的时间予以补齐。如需进一步排查的,转移到定点机构排查诊治。
(四)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备用考室考试。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生独立应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在参考和往返考点途中,请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赴考场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场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部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场,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场,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部卫生。
(六)考生参加笔试的当天,如国家、省、市发布最新的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按照新标准和要求执行。
附件:
1:盘锦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人员名单.xls
2: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doc
3:考场分布图.docx
盘锦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rsj.panjin.gov.cn/2022_12/13_15/content-395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