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北票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北票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下属北票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10名,其中管理岗位工作人员6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北票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品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 本科学历1988年3月14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1983年3月14日(含)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2023年北票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五)朝阳市域内户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2、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现役军人、国家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4日。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北票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大厅
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顺序整理装订:
1、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023年北票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3、近期同版1寸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
5、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位证明;
6、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需填写打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资格审查主要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考生提供的材料和所填信息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达到2: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将相应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未被取消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时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有效畅通,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笔试安排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对笔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按照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依据排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达不到1:2比例,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排名在北票市人事人才网公示。
(三)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无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同一报考岗位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排名,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同者,学历高者排名在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人选,并在北票市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体检过程中,由于考生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北票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组织实施,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空出的岗位,在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票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人员,经编制部门、人社部门、营商局办理备案等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服从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3、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北票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 0421-5091100
北票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lnbprsrc.com/viewnews.asp?id=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