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24号)要求,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就2023年营口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2023年,我市计划招募23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具体计划、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营口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
重点招募营口市户籍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2021年、2022年毕业离校未就业的营口市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四)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拟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大学生,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募选拔。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7月14日16:00。
2、报名网站: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KB-30KB)。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招募选拔。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通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而骗取招募选拔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请考生于7月14日17:00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请于7月14日17:00前根据初审意见修改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确认”,逾期不予以审核。注意:报名人员必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查。
5、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所辖地区招募岗位审核工作。
(二)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ingkou.gov.cn/)。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一张卷纸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具体考试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笔试成绩。
(四)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查。现场审核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所辖地区招募岗位资格现场审核工作,需证明户籍的应提供户口信息及身份证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募资格。
(五)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面试。
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总成绩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募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总成绩再行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按申论成绩再行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体检由市“三支一扶”办组织,在我市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考核
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或用人单位根据招募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核人员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核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八)公示和确定人选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拟招募人员,并通知到报考人员本人,如该报考人员确认放弃,可按照招募选拔排序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在招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募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资历截止时间计算到2023年7月6日。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市“三支一扶”办:0417-2980126
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
大石桥:0417-6957173
盖 州:0417-7696077
鲅鱼圈:0417-616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