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公开选聘工作指引》要求,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人才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打造一支经营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国有企业员工队伍,确保大连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大连西中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集团所属公司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内聘”工作有序平稳进行,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岗位,面向区属国有企业及所属公司未选聘上岗正式员工(以下简称“国企正式员工”)及劳务派遣人员(具体以集团核定范围为准)、区党群工作部备案的编外用工人员(具体以党群工作部核定范围为准)。
二、选聘岗位
集团及所属公司“内聘”岗位66个。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大连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内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大连西中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内聘岗位计划表》(附件2)。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
3.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敢于变革、开拓进取;
4.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团队精神,善于贯彻执行和沟通协调;
5.具有正确的绩效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本资格
1.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年龄要求:根据岗位需要设定,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4.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2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信息为准,各层级职务级别的确定以任职文件为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适宜选聘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信息查询
本次内聘公告发布平台包括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cxi.gov.cn)、管委会OA办公系统、管委会各单位微信工作群、长兴岛发布微信公众号、长兴控股微信公众号、扬帆西中岛微信公众号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16时59分止,报名时间以报名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诚信承诺制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采取网上邮箱投递的报名方式。每人限报2个岗位,分别参加对应岗位竞聘。
3.提交材料
(1)有意向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须由本人报名,下载并据实填写《大连长兴岛国企及所属公司内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大连长兴岛国企及所属公司内聘报名汇总表》(附件4)(上述附件在公告网站及公众号),其中,《报名登记表》须打印并由本人签字承诺。
(2)报名材料分类
第一类,报名信息类:《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名汇总表》(附件4)。其中,《报名登记表》直接插入本人近期彩色电子照片,不得另附照片,报送电子文档和签字承诺扫描件,《报名汇总表》只报送电子文档。
第二类,教育信息类: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PDF扫描件(原件在面试前提交审核)。
(3)以上资料须整理为一个zip或rar格式压缩文件(大小在50MB以内)发送至报名邮箱:cxdgqygnp 163.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命名为:报考公司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
(三)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公告发布期间同步开展,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最终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以及材料不齐全等原因均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面试
(一)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者全部进入面试。岗位无人报名或未报满时,岗位保留,接受人员调剂。
(二)面试安排:面试统一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重点考察沟通表达、逻辑思维、专业技能、团队合作等维度。
(三)面试成绩:按照“主考官二倍权重、其余考官单倍权重”的原则进行加权计算;得分取考官组赋分有效得分平均分值,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2比例由面试评委进行综合评估(不足2人的全进入综合评估,综合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综合评估);进入综合评估的面试人员,需经面试评委一致合议,合议认为人岗不适的,可取消面试合格成绩或进行岗位人员调剂。
六、确定背景调查对象
国企正式员工人选不设考察和背景调查环节,非国企正式员工人选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背景调查。
考生在背景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配合背景调查的,及背景调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集团统一调剂。
七、确定拟聘人选
集团履行程序后,将最终拟聘人选报区国资办备案。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九、录用
(一)薪酬待遇
聘期内薪酬待遇按照区属国有企业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签订合同、办理聘任手续
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应入职手续。
十、选聘后续工作
(一)选聘工作结束后,完备聘任手续,按公司最新职级、薪酬管理制度,根据选聘岗位定岗、定薪。
(二)新入职员工,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履职能力与岗位要求不匹配,将调整岗位或提前结束试用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纪律要求
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报考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请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等整个考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同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各发布渠道,因通讯不畅或未阅读公告通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三、咨询服务
报名咨询:电话0411-82218583
咨询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本公告由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