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成立于2008年5月29日,注册资本40亿元,是经沈阳市政府批准由沈阳市国资委出资组建的,水资源区域一体化管理,生产、运营、服务与资本一体化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集团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经营;水务行业投资、建设、设计、施工、经营管理;自来水生产、供应、销售及服务,排水运营、管理及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污水处理等。
一、选聘岗位
集团副总经理1名,负责营销管理等业务。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收费,打击窃水;
2.主持集团营销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标准,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管理和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
3.负责集团营销管理、营销系统审批管理、分区计量管理、水表日常管理、营业所管理、智慧水务平台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统筹集团市街管网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等工作;
5.负责制订、核准年度营销计划和专项分解计划,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计划指标;
6.负责集团营销统计工作,掌握营销计划完成情况,根据环境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确保集团营销收入计划全面完成;
7.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任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协作精神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记录无不良记录;
2.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3.具有把握大势的能力,面向全球的眼光、善于执行的水平、引领企业转型创新发展的能力,具有勇于担当、敢闯敢试、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累计10年以上营销收费、营销服务等日常运营和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2.具备同层级企业副职或3年以上下一层级正职任职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给排水、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持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者优先;
4.年龄50周岁以下;
5.中共党员优先;
6.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精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工作有前瞻性,预判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计划、控制及领导能力;具有出色的组织协调和有效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掌握供水营销运行规律,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相关流程,具备供水营销、风险控制等相关管理经验;
7.条件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6.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影响聘用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工作步骤
选聘工作由集团委托中智沈阳公司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发布公告:沈阳市国资委网站、中智沈阳公司网站、本企业网站。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0时至2023年12月25日24时。
3.报名人员登录沈阳市国资委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并登录(https://exam.ciicsy.com/sygzwzp/)进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企业报名咨询电话:024-22702381
网络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24-3127916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每人仅限报名一个职位。同时上传个人证件和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格式为JPEG、JPG、PNG均可,大小在5—50KB以内,要求图像清晰);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③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明材料;④所在单位及个人任职职位相关经历证明材料;⑤《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主要对报名人员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个人素质等进行审核,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进入测试环节,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
(三)组织测试和综合评议。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测试和综合评议。测试内容包括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内容,采取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评价等方式进行测试。面试评审委员会由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水务集团、外聘中介机构、外部董事组成。
测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
根据测评情况,按照考察人选与聘任职位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进行全方面背景调查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人选的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确定拟任人选。
(五)人选提名
集团就拟聘用人选与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沟通确定,董事会办公室根据组织考察情况以及党委审查推荐意见向董事会提名。
(六)体检
对组织考察通过人员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讨论决定与公示
董事会召开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将提名人选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使用的进入聘任环节。聘任结果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备案。
(八)任期制管理
1.任期期限。聘任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承担重要项目或者重要任务尚未完成,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完成的,经董事会批准可适当延长任期,报上级单位批准后实施。任期期满重新履行聘任程序。
2.明确权责。采用岗位说明书、权责清单等方式,明确职业经理人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规范与董事会、与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人员之间的权责关系。
(九)契约化管理
1.契约签订。集团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建立契约关系。同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考核模式。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导向,通过《经营业绩责任书》确定职业经理人的考核内容及指标,实行“一岗一考核”,“年度+任期”的考核模式,确保各项经营目标的有效落实。
3.考核实施。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一般在当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合聘任期限届满当年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十)薪酬结构与兑现
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合计约30-45万元左右。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绩效年薪是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60%;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
基本年薪按月固定发放,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先考核后兑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按规定应当退出岗位的,扣减当年全部绩效年薪,不设“保底”绩效年薪,取消当年任期激励,任期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的,任期奖励相应减免,且集团有权按照《聘任合同》等规定追索扣回已预发的绩效年薪。超额完成考核目标任务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约定激励到位。
四、相关说明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官方发布渠道为:沈阳市国资委网站。
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本公告由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指导下,在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执行。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