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集团)为大连市供销合作社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集团现有全资和控股、参股企业31家,重点围绕农资供应、农副产品流通、日用消费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开展“三农”服务业务。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可登录https://gxs.dl.gov.cn/下载《大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集团)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与本公司员工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填写《大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集团)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姓名+应聘职位”的形式命名,发至邮箱gxsjtzp 163.com,或通过智联、前程等招聘平台直接报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3.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大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集团)全权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
四、相关管理
1.录用期间,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研究同意,解除劳动合同:(1)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2)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违反廉洁从业各项规定;(3)明显无法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不能有效履行工作职责。
2.录用期满,经公司研究同意,考核胜任的,依法履行任期续录手续。不胜任的,免去录用职务,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选聘进行全过程资格审查,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应聘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应聘资格无效、笔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拟录用的在职人员需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在录用公司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应聘费用,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严格保密。
6.招聘工作相关进度情况将通过电话告知的形式通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7.拟录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8.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9.如发现招聘工作中有违规现象可拨打招聘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411-83011102。
10.大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集团)保留对本公告及招聘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