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葫芦岛市绥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事业编制10人)

2023-12-21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葫芦岛市绥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摘要

     2023年葫芦岛市绥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9时至2023年12月29日16时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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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葫芦岛市绥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正文  
 
   
2023年葫芦岛市绥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绥中县事业单位干部整体素质,解决部分事业单位人员不足及工作急需,根据《深入实施“兴葫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葫委发〔2022〕21号)、《绥中县人才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绥委人才〔2023〕3号),以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绥中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招聘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计划

  拟对绥中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外高校公开招聘10名急需紧缺专业研究生学历人才。

  三、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

  2.世界排名前200高校、且取得教育部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

  排名以取得学位年度“TIMES大学排名”或“QS大学排名”公布数据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7年12月29日至2005年12月29日(含)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为1977年12月29日至2005年12月29日(含)期间出生。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本科阶段专业不限,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要求需符合《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专业类别。

  5.国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结束日(含)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6.具体岗位要求,以公告中岗位信息表内容为准。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结束日(含)之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生须于报名结束日(含)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符合招聘条件的同等情况下,研究生阶段是“双一流”(以教育部公布名单为准)的毕业生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8.现役军人、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9时至2023年12月29日16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绥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zx.gov.cn)→网上办事→绥中县人社考试网先进行免费注册再提交报名申请,或者搜索绥中县人社考试网(https://szks.hld.gov.cn),先进行免费注册再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首页资料下载中查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此次招聘无报名费用,无需缴费(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

  4.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审查机关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及照片等进行初审,并给出意见。审查结果由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审查机关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于报名结束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并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未在2023年12月29日17时前完成报名信息提交的视为报名无效。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牢记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后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完成网上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本次考试的相关通知和要求,并按照相应时间点进行。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成联合审查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招聘条件,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及录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纪违法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2.资格审查材料:

  (1)《报名登记表》,照片处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须手签;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个人简历》;

  (4)研究生及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各一份;

  (5)海外院校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和研究生就读的学校在“TIMES大学排名”或“QS大学排名”凭证;

  (6)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提供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及相关材料(样例附件2);

  (7)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一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

  (8)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

  (9)属“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提供由所毕业院校出具的“双一流”高校及学科的书面证明;

  (10)《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或证明材料;

  (11)本人手签的《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报考人员将上述资格审查材料按编号顺序装订,原件复印件分别提交。

  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面试考核人员。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面试

  1、准考证打印时间关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考核

  当某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1:5(含)比例时,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当某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1:5比例时,则该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进行笔试加试,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结果使其岗位和人数比例达到1:5。

  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后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和县人社局。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聘用备案、落编及工资等手续,并在办理聘用备案后5天内通知聘用人员报到,聘用人员应在单位通知后30天内到岗工作。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整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申请辞职或交流。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街道、社区及所在单位,并记入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诚信系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如研究生阶段的院校及学科符合对应期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和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条件的,聘用后将按照《绥中县人才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绥委人才〔2023〕3号)相关规定,除落实我县事业编制外,还享受生活补贴、住(购)房补贴待遇。

  其他人员,落实我县事业编制、享受我县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待遇。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具体回避有关规定,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3.考生从报名至到岗前,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通知联络;考生应把本人联系方式作为第一选择;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5.专业要求参考《2022国考学科指导目录》和《2016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6.再次提醒: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办理聘用等各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或取消聘用。

  7.再次声明: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书籍、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在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下全程阳光操作,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勿信谣传,以免上当受骗。

  8.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9.本公告由中共绥中县委组织部、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报名期间的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报考党群系统岗位的,请咨询0429-6121335

  报考政府系统岗位的,请咨询0429-6111011

 

  绥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rsj.hld.gov.cn/ywdt/tzgg/202312/t20231220_1163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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