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网格治理效能,保障社区网格工作力量,按照即缺即补原则,根据《绥中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补录工作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免试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共59个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安排、热心基层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适应岗位要求,随时在岗为群众服务;
3.身心健康,能够承担专职网格员日常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葫芦岛市户籍,为人员出缺网格所在社区常住居民,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军人不受学历限制,获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含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免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含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
4.“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过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7.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恶社会性质组织的;
8.其他不适宜报名情形。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1日9:00-16:3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绥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zx.gov.cn)→网上办事→绥中县人社考试网先进行免费注册在提交报名申请,或者搜索绥中县人社考试网(https://szks.hld.gov.cn),先进行免费注册再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首页资料下载中查看)。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此次招聘无报名费用,无需缴费。
3.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审查机关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及照片等进行初审,并给出意见。审查结果由报名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审查机关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可于报名结束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并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时需在备注栏内填写符合的免试条件,没有备注免试条件的报名人员审查不通过。未在2024年1月11日16:30时前完成报名信息提交的视为报名无效。已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要牢记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后期打印报名表。报名审查通过人员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资格复审地址
绥中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
3.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报名表1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报名岗位时填写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获得境外学历的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等有关材料;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http://www.chsi.com.cn);
(5)本人征信报告;
(6)本人无犯罪证明;
(7)符合免试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报名诚信承诺书。(表样见附件2)
报名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按自动放弃处理。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核查贯穿报名、录用全过程。报名人员要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到体检、考察等环节。
若免试人员报名同一岗位,在资格复审通过的前提下,以网站报名时间先后确定该岗位拟录取人员。免试人员需服从岗位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取消免试资格。
如符合免试条件报名人员多于补充岗位,未被录取的符合免试条件报名人员进行登记,保留本岗位报名资格,若后期体检、考核、试用期期间本岗位出现不合格人员,优先进行递补。
符合免试条件人员补录后剩余岗位,按2022年葫芦岛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时“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四类人员转入、普通公益岗考录及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无可递补人员的,可根据报考人员意愿从绥中镇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递补”原则,并征求本人意愿后进行补录。成绩并列者,是中共党员的优先录用。如再次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由绥中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存疑复检:免试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绥中县民政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将在免试人员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由绥中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身份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有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的情形,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入职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绥中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专职网格员薪酬标准为每月2100元,缴纳“四险一金”,聘用人员同绥中镇签订劳动合同。专职网格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待遇与正式聘用待遇一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采取一年一聘方式。自试用期起,按照专职网格员相关规定接受绥中镇、社区管理和考核。不服从管理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录环节,对有瞒报、虚报个人信息和基本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公示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日期内不去工作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
3.在招聘期间,报名人员要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能联系到本人,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务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绥中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绥中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后解释。
中共绥中县委组织部绥中县民政局
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绥中县绥中镇委员会
202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