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即信与用。“信”指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品格,是一种道德品质。“用”指使用诚信的手段、表现,它是公民在公共事务中的态度和做法,是社会通行的制度和规则。除此之外,“用”还有作用、效用之意,强调诚实守信所带来的价值和意义。遵守信用历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时下更是中国建设诚信社会的关键。因此,我们既需加强宣传教育,也需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奖惩制度,最终建立全方位的社会征信体系。
信用关乎个人发展、政府管理、社会和谐。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信用+”已然成为一种趋势。于个人而言,拥有良好的信用可以免押金租赁共享单车,可以享受就医优先,可以先诊疗后付费,节省时间、精力、成本,获得各项便利;而信用不佳,则会被列为“老赖”,在租房、贷款等方方面面尝尽失信的苦头。于政府而言,使用信用认证可以大大提高政务处理的效率,优化服务群众的方式。从原来的跑多次,到如今的“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这是政府精细化管理的表现,更是“信用+”带来的巨大便利。此外,充分有效利用“信用+”,能够大大促进精准化扶贫工作的开展。一方面,政府通过创新扶贫信贷,制定政策,做好扶贫服务。另一方面,贫困户凭借良好信用获得贷款,成功致富。
“信”是信用、诚信,是一种道德品质,要激发这股“柔性”力量,就要利用教育、宣传等“柔性”手段,以诚信为重点,加强培育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用、诚信,一直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而在当下,却出现个人学术造假,离婚率居高不下,收礼、拿红包现象频繁,各类诈骗案被持续曝光等现象,在这背后不难发现,小到个人层面,大到社会公德,都有诚信缺失的影子。因此,提升全民的诚信水平已成为当务之急。构建诚信社会,呼唤一种“柔性”的力量,全社会既可以通过“三微一端”、课堂教育等手段加大宣传引导,也可以通过各类诚信人物的评选活动,来进行教化。
“信用”中的“用”指的是一种行为,强调操作层面。而要规范各方行为,不仅需要“柔性”的宣传、教育,更需要“刚性”的制度和规则,利用法律手段,完善奖惩机制,最终建立全覆盖式社会征信系统。捡拾最近的新闻,从最近发生的“奔驰女车主坐在车盖维权”事件可以发现,若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单纯依靠教育、引导,呼吁其加强自省,效果往往不尽人意。因此,就需要“刚性”手段。但就现实而言,我国征信体系覆盖人口少、领域单一、违法成本低。因此,应利用互联网与大数据,将政府、银行、企业、社区、个人信息进行各方联动,建立全覆盖式的征信体系;利用征信网、税收等手段,丰富惩戒方式……
“信用”一词,含义颇多。它既是一种道德品质,也是一种制度和规则;它不仅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社会良序发展的基石。“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为诚信社会的建设作出一份自己的贡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