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启事摘要
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启事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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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启事正文
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聘橡胶坝看护4人。
二、岗位职责
承担橡胶坝日常运行管理和其他相关日常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需满足以下几种情形之一:(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城镇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3)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4)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5)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2.年龄男59周岁(1965年2月以后出生)以下,女49周岁以下(1975年2月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服从安排。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不能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工资待遇
工资每月1580元(含三险)。
五、招用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4年2月底,招满为止。
2.报名地址: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党组织办公室(锦州市市政府59号)。
联系人:张春光
联系电话:0416-3317609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由人事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时进行;
2.资格审查时携带的材料:
(1)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
(2)共同材料: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就业创业证(2页和6页),养老保险手册(参保人员首页和已填写的最后一页),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3)另需提供: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就业困难对象认定表》(社区、街道、县区就业局三级认定),所有家庭成员《就业创业证》;②城镇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需提供:《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③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需提供:《离婚证书》或配偶死亡证明、经有关部门确定的子女抚养证明(如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等证明材料);④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需提供:《退役证》和退役士兵登记表(2011后)安置方式上填写自主就业;⑤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需提供:《劳模证书》;⑥军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军官证》;⑦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⑧烈属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需提供:扶贫办开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证明材料。
(三)聘用:招满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办理公益性岗位相关手续,由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试用期一个月,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公益性岗位合同并退出公益性岗位;表现较好,胜任本职工作,可续签用工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日
文章来源:http://slj.jz.gov.cn/info/1003/4999.htm
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启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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