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正职公开招聘公告

2024-07-10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正职公开招聘公告摘要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正职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08:30—2024年7月8日15:0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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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正职公开招聘公告正文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正职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大连市园区干部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大连市园区新进人员工作指导意见》《大连市园区新进人员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做好管委会部门正职人员补充配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应急管理局局长岗位1名(详见附件)。本次招聘的机关工作人员为企业身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如通过考试的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辞去原公职后方可聘任上岗。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3.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2年以上安全生产、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6.现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处级(相应层级)干部,或任副处级(相应层级)干部满2年以上;现任区(市、县)委管理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正职岗位人员,或任副职岗位满2年以上,或与以上岗位对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任中大型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满3年以上。

  7.具有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良好;

  9.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任职年限、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正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内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7.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8.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10.有其它不适宜聘任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在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cxi.gov.cn)公布。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诚信承诺制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05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08:30—2024年7月8日15:00。

  2.报名程序

  有意向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需填写《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正职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和《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正职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上述附件在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下载),张贴近期彩色证件照,并提供报名所需的各类证书、材料的复印(原件在面试前提交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业绩、履历证明、劳动合同(公务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事业人员提供聘用合同)以及社保缴纳证明等。其中,学历文件除学历证书外还须一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有企业人员工作经历由相关组织部门提供证明;大中型企业人员,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新进人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以及材料不齐全等原因均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侧重考查安全生产、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兼顾考查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题型均为主观题,满分100分,答题时间90分钟。

  (二)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持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一致。

  (三)合格分数线确定、成绩查询、面试人选名单等相关公告

  笔试合格分数线70分,笔试结束后,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当日内通过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笔试合格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岗位。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进入面试者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的组织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录用。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确定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权重比例为4:6,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根据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与指定的体检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提出申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应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时间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配合考察或体检的,及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确定聘用人选及公示

  区党工委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名单在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期、薪酬待遇及合同

  (一)聘期

  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3年,试用期一年。

  (二)薪酬待遇

  聘期内薪酬待遇按《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签订合同、办理聘任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应聘任手续。对反映情况影响聘用的,经查确有实据,不予聘任;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签订合同前,聘用人员需终止原人事关系,并处理完毕相关问题。

  十一、纪律规定

  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报考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材料提供不齐全,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等整个考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同时,请考生密切关注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因通讯不畅或未阅读网站公告通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三、咨询服务

  报名咨询:电话0411-85282207

  咨询电话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本公告由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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