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辽宁科技大学始建于1948年,是我国较早组建的冶金高校之一,坐落在祖国钢都辽宁省鞍山市,占地面积约2763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现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有研究生推免权、博士招生“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资格。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254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76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3815人。在领军人才方面,学校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9人,省级高层次人才90人,其中柔性引进工程院院士1人、外籍院士2人、长江学者1人。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27人,辽宁省优秀专家6人,辽宁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千人层次人选36人,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7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17人,省教学团队11个。
学校学科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全国最为齐全的钢铁冶金学科体系,首创的焦化、耐火材料学科填补了中国冶金教育史上的空白,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为“辽宁省一流学科”,冶金工程学科为辽宁省特色学科。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三个学科入围ESI全球排名前1%。近五年,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676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86项,科技经费6.34亿元。授权专利1604件,获评第二批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励71项,其中,学校参与的“高品质特殊钢绿色高效电渣重熔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017年青年教师孙呈郭以共同第一作者在国际顶级期刊Science上发表论文。2023年《辽宁科技大学学报》影响力指数位居学科129名。学校主办的《当代化工》杂志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学校建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共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重点实验室1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0个,省级智库平台1个,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2个,省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1个。
二、需求人才层次与专业
1.人才层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
2.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机械工程类、电子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矿业工程类、矿物粉体材料与工程、力学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数学类、建筑学类、艺术学类、光学工程类、物理学类、土木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水利工程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地质学类、地理学类、遥感科学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统计学类、法学类、系统科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历史学类、科学技术哲学、发酵工程、储能科学与技术、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体育学类、教育学类等。
三、人才待遇
人才待遇由《辽宁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和《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2.0版)》共同组成,且同时享受。详见辽宁科技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
第一层次:在国内外享有广泛的学术声望和影响力,学术研究处于世界前沿,是国内外本领域公认的学术大师。
首聘期年薪、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建设经费等待遇面议,并协助安排配偶工作。鞍山市
第二层次: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已达到或接近国家级领军人才相应学术水平。
首聘期年薪不低于120万元,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建设经费等待遇面议,并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第三层次:有良好的学术影响力,已取得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所在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或学科带头人,已达到或接近国家级青年人才相应学术水平。
1.首聘期年薪60万—100万元。
2.安家费60万元。
3.购房补贴100万—120万元。
4.专项科研建设经费100万—3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50万—80万元)。
5.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第四层次:有较好的学术影响力,已取得有显著学术影响的研究成果,为所在学科领域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已达到或接近省级领军人才相应学术水平。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1.首聘期年薪30万—60万元。
2.安家费20万—30万元。
3.购房补贴60万—80万元。
4.专项科研建设经费40万—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30万元)。
5.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第五层次: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近三年已取得重要学术成果,在其研究领域有重要影响力;或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任副高级职称以来取得的研究成果超过我校晋升教授职称业绩标准。
1.聘任到教授岗位
2.安家费20万元(重点或急需紧缺学科增加5-10万元)。
3.购房补贴60万元。
4.专项科研建设经费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
5.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第六层次: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近三年已取得重要学术成果,在其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力;或有博士后研究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学术成果特别突出;或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任中级职称以来取得的研究成果超过我校晋升副教授职称业绩标准。
1.聘任到副教授岗位。
2.薪酬补贴2000元/月,发放4年。
3.安家费15万元(重点或急需紧缺学科增加5-10万元)。
4.提供90M2左右住房1套及15万元装修补贴,或提供购房补贴35万元。
5.未婚者提供教师公寓、已婚者提供70M2左右周转房1套(教师公寓或周转房可免房租使用3年,在购房后交回)。
6.专项科研建设经费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
7.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第七层次: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研究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或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取得一定数量的学术成果,且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1.聘任到特聘副教授岗位(享受学校副教授绩效工资,以副教授身份申报项目、对外宣传等)。
2.薪酬补贴1000元/月,发放4年。
3.安家费10万元(重点或急需紧缺学科增加3-5万元)。
4.提供90M2左右住房1套,或提供购房补贴20万元。
5.未婚者提供教师公寓、已婚者提供70M2左右周转房1套(教师公寓或周转房可免房租使用3年,在购房后交回)。
6.专项科研建设经费1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5万元)。
第八层次: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较好的学术研究基础和发展潜力。
1.薪酬补贴1000元/月,发放4年。
2.安家费5万元。
3.购房补贴10万元。
4.未婚者提供教师公寓,已婚者提供70M2左右周转房1套(教师公寓或周转房可免房租使用3年,在购房后交回)。
5.专项科研建设经费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万元)。
第一至第八层次人才同时享受“钢都英才计划”若干政策(2.0版):
鞍山市高层次人才按照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对全职引进或本地新培育的A—C类人才,分别给予5年期每年40万元、20万元、8万元薪酬补贴;全职引进的A—C类人才在鞍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对本地新当选的“两院”院士给予500万元奖励。对鞍山市特殊急需或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顶级人才顶级支持”。
对柔性引进的A—C类人才,按照年薪20%—30%比例给予最长5年期、每人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在职称评审、人才项目申报、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享受本地人才同等待遇。
对全职引进的拥有博士学位的人才,给予3年期每月2500元生活补贴,在鞍首次购买商品房的给予7万元购房补贴。对本地新培育的博士,给予3年期每月2500元生活补贴。
随迁配偶安置工作、孩子上学自主择校
四、报名方式
招聘报名系统:登录辽宁科技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进行注册登录报名
简历投递邮箱:v_rc 163.com
联系电话:0412—5928868/13941290669;13624922572(微信同步)
热忱欢迎四海英才参与到辽宁科技大学的建设与发展中来,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