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家湾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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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湾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正文
孙家湾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孙家湾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人员类别
本次招聘的安置对象为经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岗位要求。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及相关证明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户口本)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保证、低保核实证明(低保证没有本年度年检章时提供)]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女性需提供首次参保缴费收据)
4、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残疾证)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现役军人证明,结婚证)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优抚证)
8、烈属;(烈士相关证明)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能够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工作。
(三)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1、非本区户籍;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已领取私营企业营业执照;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期满人员;
5、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各社区
(四)报名材料
1、报名表(用人单位提供);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用人单位提供);
3、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
4、认定身份所需其他证明材料(见上)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录用程序
(一)报名及面试
报名人员携带以上相关材料统一到用人单位面试。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平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用工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和薪酬待遇手续。
(三)签订合同或劳动协议
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限按照《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执行。聘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所聘人员实行全日制工作,执行阜新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含社保个人部分),同时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到本人影响上岗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0418-6936006
文章来源:https://www.fxtp.gov.cn/content/2024/943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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