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连高新区选聘事业编教师工作公告(事业编制8人)

2024-10-12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2024年大连高新区选聘事业编教师工作公告摘要

     2024年大连高新区选聘事业编教师工作公告已发布。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2:0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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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连高新区选聘事业编教师工作公告正文  
 
   
2024年大连高新区选聘事业编教师工作公告
 
  为促进大连高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全区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打造一流教育强区,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经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大连高新区面向社会(不含大连市行政区域)公开选聘一批中小学校事业编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其它条件;

  5.需符合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条件;

  6.服从本单位和上级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

  (二)岗位条件

  1.现正在拟选聘的教师岗位工作的事业编制教师;

  2.教师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在职中小学校级领导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教师资格证;

  5.具有下列一项或以上荣誉称号:特级教师或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模范、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无结论的;公示有异议,经调查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因健康原因不适合聘用的;因违法违纪等原因受处分尚未解除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在国家、省、市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和试用期内不得选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8人,具体选聘计划详见附件《2024年大连高新区公开选聘事业编教师计划表》。选聘后根据全区中小学校岗位需求,由区教育文体局统一分配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选聘信息发布

  选聘信息在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s://www.dlhitech.gov.cn)、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2:00。

  2.报名咨询电话:13124118661(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登录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dlhitech.gov.cn),下载《2024年大连高新区公开选聘事业编教师报名登记表》,连同网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2329419850 qq.com(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并编辑短信息(信息内容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已发至指定邮箱”)发送至指定手机号:13124118661,进行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与选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或有不得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对重复报名者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报名材料为准进行审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名人员条件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选聘岗位所需的相应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随时无条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分为线上初审和现场复审两道环节。

  1、线上初审

  网上资格审查环节须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

  (1)《2024年大连高新区公开选聘事业编教师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表格,并在表中附上近期1寸免冠照片,填好后用A4纸打印在一页纸上,由本人用签字笔签名)扫描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面、反面)扫描件;

  (3)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及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明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扫描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6)本公告岗位条件中所列荣誉证书扫描件。

  应聘人员需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材料不全或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现场复审:

  通过材料初审的应聘人员,请按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的指定时间、地点,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参加现场复审: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5)本公告岗位条件中所列荣誉证书原件。

  现场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电话通知。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复审者,视为放弃。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按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的指定时间、地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候考,指定时间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测试应聘者的教学能力、授课的逻辑性、板书内容层次、教学举止形态、教学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程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不足8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按实际申报岗位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时,抽签确定应聘人员说课顺序。应聘人员从说课教材中自行抽取说课题目,有30分钟说课准备时间。每名应聘人员说课不超过8分钟。其中,“英语”岗位报考人员用英语说课。

  说课教材:说课教材由应聘人员自备,并随身携带至候考室。初中岗位为大连市现行初二教材(上下册);小学岗位为大连市现行五年级教材(上下册)。

  面试试题范围:公告所列说课教材的全部章节。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80分及以上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内容除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外,还包括“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情况、选聘适用情形和岗位匹配度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选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选,通过高新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发现弄虚作假的、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或有不得报考情形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聘用与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选聘手续。

  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高新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标准执行。
 
  
 
         文章来源:https://www.dlhitech.gov.cn/news/view_74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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