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二级企业沈阳城投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公告

2024-10-24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二级企业沈阳城投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公告摘要

     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二级企业沈阳城投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9日24时;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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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二级企业沈阳城投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公告正文  
 
   
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二级企业沈阳城投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公告
 
  一、公司简介

  沈阳城投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障各项新业务、新任务的高效落地,推动公司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进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总经理1人,详见附件《沈阳城投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一览表》。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3.具有把握大势的能力,面向全球的眼光、善于执行的水平、引领企业转型创新发展的能力,具有勇于担当、敢闯敢试、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影响期限内或者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4.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影响聘用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选聘信息通过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企业官网等渠道发布。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9日24时;

  2.报名网站:

  https://hr.bjx.com.cn/companys/135201/jobs_0_1/?ba=search_zhiwei&tr=ln%3A13a7a9fb-cf87-4e81-980c-7adb02cab099;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个人简历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咨询电话:024-89802802

  咨询时间:工作日9点-11点30,13点-17点30

  (三)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主要对报名人员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个人素质等进行审核,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3:1的,该岗位招聘作废。

  (四)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

  3.笔试人数:简历筛选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笔试入围人员名单;

  4.笔试形式及时间: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每个岗位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六)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聘任职位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七)背景调查

  对拟聘任人选进行背景调查,对于不接受背景调查或背景调查存在影响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八)体检

  对拟聘任人选安排入职项目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及聘任

  对拟聘任人选在沈阳市国资委官网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常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履行聘任手续。

  监督举报电话:024-83766312

  五、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试用期考核、年度任期考核,并实行年薪制。

  六、相关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城投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文章来源:https://gzw.shenyang.gov.cn/tzgg/202410/t20241021_4748908.html
\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二级企业沈阳城投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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