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年轻干部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储备力度,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实施“万名学子留丹来丹”专项行动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推动新时代丹东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丹委人才〔2023〕2号)等规定,结合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实际,拟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本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五)聘用后须在岗工作不少于36个月(含试用期);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相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报考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政策待遇
按照《丹东市“万名学子留丹来丹”专项行动人才补贴政策兑现办法(试行)》执行。
(一)生活补贴。给予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补贴,期限3年。
(二)购房补贴。招聘人才在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可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给予每平方米1500元住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由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及丹东市自然资源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人社部门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在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zrzy.dandong.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9时至2024年12月3日17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以下材料到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11楼1105室)现场报名审核。联系人:卞爱洁,联系电话:0415-2316088。
3.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签名的《2024年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所有高等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考生报名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须一致,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附件3)。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5)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
(6)本人手写并签字的承诺书。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
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考试及签约
1.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考试人员以接到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电话通知为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中心通知。被通知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招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并与我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丹东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丹东市自然资源局会同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以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在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zrzy.d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制度规定,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15-2316088
纪律监督电话:0415-231603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