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9时至2024年12月24日24时。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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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分支机构辽宁人民艺术剧院(辽宁儿童艺术剧院)、辽宁歌剧院(辽宁交响乐团)、辽宁芭蕾舞团、辽宁歌舞团(辽宁民族乐团)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文化事业;
(四)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艺术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考生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官网(www.lnswhjt.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9时至2024年12月24日24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如下:
辽宁人民艺术剧院:https://exam.ciicsy.com/lnrmysjy/
辽宁歌剧院:https://exam.ciicsy.com/lngjy/
辽宁芭蕾舞团:https://exam.ciicsy.com/lnblwt/
辽宁歌舞团:https://exam.ciicsy.com/lngwt/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24-3127040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应聘材料包括: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50KB以下)、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专、大专学历请上传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奖情况及报考岗位类别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考生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可更改。
3.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4.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初审,原则上应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周六、周日除外)。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5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4年12月24日24:00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2月24日24:00至12月25日24:00,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咨询。
5.补充材料。报名期间,如提示考生需要补充材料的,应于2024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4日24:00前将材料补充完毕。报名截止后,补充材料的按无效处理。
6.审查未通过且未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改报其他岗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请考生在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审查结果需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审查人员不对考生进行通知。
7.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主要查验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招聘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考生名单在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官网(www.lnswhjt.com)公布。
2.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根据通知,登录https://exam.ciicsy.com/app/admission.html进行准考证下载,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考试时间请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官方网站通知。
(五)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考核;最后一名面试考核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考核。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
面试为专业技术能力实际操作,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在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官网(www.lnswhjt.com)统一发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成绩为并列的,采取专业技术能力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由我单位组织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官网(www.lnswhjt.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我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招聘期间,各流程具体内容均可在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官网查询,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3.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所有。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二街168号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110167
报名咨询电话:
辽宁人民艺术剧院(辽宁儿童艺术剧院):024-86840464
辽宁歌剧院(辽宁交响乐团):024-86840492
辽宁芭蕾舞团:024-86909648-303
辽宁歌舞团(辽宁民族乐团):024-86840126
纪律监督电话:024-24203090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sydw_zhaopingonggao/5877.html
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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