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我市火灾防控及其他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应对处置能力,满足消防工作实际需求,经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较强的政治素养,能够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年龄要求: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出生于1995年3月1日至2007年3月1日期间)。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指战员、拥有2年及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持有B2以上驾驶证且实际驾龄满3年的人员及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已取得相应专业资质),年龄可进一步放宽至40周岁。
3、身体条件:身高1.65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得体,表达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及其他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需达到4.6及以上,或矫正视力达到4.8及以上(需术后满1年,并能提供手术病例),无残疾,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4、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5、不予录用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存在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身上有纹身或纹身经清洗仍可辨识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7)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8)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中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9)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且离职时间未满3年的。
(10)存在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
二、招录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根据个人意愿的工作地区,前往相关报名点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4日16时,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5。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承诺书(附件4)、个人征信报告,以及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退役士兵证、专业资格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的扫描件;学历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的扫描件;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身份证、退伍证、驾驶证、学历情况、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一旦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随时取消被招录资格。
(三)政治审查
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本人的现实表现,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问题。政审不符合招录条件者,不予录用。
(四)考核内容
1、体能测试:测试科目包括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总分为四个科目的成绩总和,具体体测标准及取消考试资格标准见附件1。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职业认知、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招录。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各报名单位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视情组织初试。
3、体检和心理测试: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招录需求人数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的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若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签订合同
在入职培训前,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将与招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培训阶段时间),若岗前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工作表现未达到单位要求,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入职培训
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参加支队组织的入职教育培训。入职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随岗培训两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集中培训时长不少于60天。培训内容涵盖体技能训练、队列训练和业务培训。在培训期间,若发现报考人员在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将予以淘汰。
三、工作地点、时间及待遇
(一)工作地点
根据报名人员的意愿和培训考核结果,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统筹分配至锦州市各县(市、区)工作。
(二)工作时间
本次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队备勤制度,每月休息10天。在重大节假日及重要安保任务期间,需全员在岗执勤备战,任务结束后将给予适当补休。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为2560元,试用期结束后,扣除个人应缴纳的五险后,工资为3200元。
2、录用人员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同时单位将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
3、在岗工作期间,单位统一发放制式服装。
4、单位每年组织一次体检。
5、入职满1年后享有年假,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注意事项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由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所有招录信息均以支队发布的公告为准。本次招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且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体检费由考生自行向医院缴纳)。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公告安排,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注意接听电话和接收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请广大报名者切勿轻信网络媒介或个人发布的“交钱保过、不过退款”“内部有人保证录用”等虚假宣传信息。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将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社会上非法冒用消防救援队伍名义,谎称能够内部操作的人员及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投诉电话:0416-3882471
受理举报投诉时间:2025年3月31日17时前(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本招录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