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消防盖州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摘要
营口消防盖州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截止。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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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消防盖州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正文
营口消防盖州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依据国家消防救援局招录消防员办法,盖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归州街消防救援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公告如下:
盖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成立工作组:
组长:卢天昊周荣凯
组员:张家兴徐婷婷孟祥泽赵璇刘宏洋
在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违纪和影响公平公正的可以到盖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反映具体情况。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为灭火员,共计8人,建议男性,从事一线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和执勤战备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营口地区内户籍,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的男性公民。军队退役士兵、大学生和具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皮肤外表特别是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
5、原则上身高1.7米以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0%,不能低于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理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直系亲属有精神病史或本人有精神病史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截止
报名地点:营口市盖州市归州镇白沙湾景区对面归州街消防救援站
报名电话:0417-7910119
报名办法: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员军人还须持复原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身免冠一寸照片2张。有消防救援相关专业技术证书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有消防救援工作经验的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招聘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考试资格。
四、招聘方法
1、体能测试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组织体能考核。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3、加分条件
(1)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伍军人加2分,服兵役期间获嘉奖1次加2分,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加5分,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加10分,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加15分。
(2)有消防救援相关专业技术证书的酌情加1至5分。
4、总成绩
应聘人员按照本人体测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目相加计算总成绩,拟聘人员按总成绩排名先后录用,如遇最后一位录取人员成绩并列者,依次按加分项目、面试成绩、体测成绩小项分数排名先后录用。
5、体检
参照《国家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招人员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异义的,可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心理测查APP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测试费用由应招人员承担。
7、政审考察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审查,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要求,不予招录。
8、公示
对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里测试、政治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排名,排名靠前录用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录用后合同制消防员工作职责及相关待遇
【岗前培训期】人员录取后盖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归州街消防救援站进行为期1个月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间提供食宿,无休息。培训期满,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录取后】月工资为4000元(包含个人保险),缴纳“五险一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险,工作每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0元。能力出色表现优异的可提拔为班长并发放班长费(300元)。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发放统一被装。营区内设置数码影院、图书阅览室、台球室、乒乓球室、健身房、篮球场等。合同期内可享受轮休假、婚假、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 0天年假,无特殊任务下,实行轮休体制(等级备勤、重要勤务等紧急情况无条件停止轮休,事后安排补休)。
六、退出机制
1、合同期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救援队伍相关条例规定的行为,盖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2、合同期内,在大队组织的训练考核中,成绩有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合格者,盖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3、在灭火救援战斗过程中,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服从命令者,盖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七、相关政策
入职后,承担应急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可叠加相应的工作年限退役士兵的服役年限可与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作年限双重叠加。
八、应聘须知
1、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之日起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5、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素质测试、面试、政审考察等,视为自动弃权。
6、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九、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盖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M0yGx41h4fphVMJUJxo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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